信用台州
浙江政务服务网      欢迎来到信用中国(浙江台州)
      我要咨询
      查询评价
      我需帮助
      智能问答
仙居:自动履行法院裁判有“奖励”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4日

4月17日,仙居县人民法院联合该县发改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金融工作中心、人民银行仙居县支行,发布《关于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意见》,向全社会“喊话”:自动履行有“奖励”了!

该《意见》明确,仙居法院每季度发布诚信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名单,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并推送给县发改局、县财政、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中心和人民银行仙居县支行等单位。

对于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库的自然人和法人,除了在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可以依法降低其保证金比例外,还可享受行政审批、备案等绿色通道,在贷款授信额度和利率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并将诚信履行情况作为推荐“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重要参考。

自动履行完毕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仙居法院还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

郭女士是第一位领证人。她在仙居经营一家工艺品厂,因一批产品不合格赔了一笔钱,认为是原材料有问题,与某木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50多万元货款就一直拖欠着。2月25日,木业公司起诉,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郭女士一次性支付原告46.5万元。

在调解协议签订的第三天,郭女士便将款项全部付清了。了解到仙居法院正在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郭女士向法院提出申请,并顺利拿到了《自动履行证明书》。今后,她将享受到《意见》中的诚信红利。

“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在自动履行法院裁判后,由于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无法证明已履行义务,导致其在前往银行办理贷款时因为有涉诉信息而受阻。建立自动履行名单库,既能及时为当事人‘正名’,也能增强全社会的诚信履行意识。”仙居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旭东说。

据悉,在审理阶段或者裁判文书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均可以向仙居法院申请《自动履行证明书》。仙居法院还将在诉讼各个环节,向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告知书,引导当事人申请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并每季度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推送给相关部门。


大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