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实施情况
近年来,随着椒江“演艺”“文旅”等新经济蓬勃发展,网约房作为住宿新业态快速扩张。全区共有网约房经营者77户、房源1324间,2025年入住登记达7.5万余人次。但行业高速增长的同时,主体性质模糊、部门职责不清、监管手段滞后、安全隐患增多、投诉纠纷频发等问题日益突出,亟须从制度层面规范引导。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部署要求,椒江区从现有规范、流程重构、协同治理等维度,率先在立法层面厘清部门权责边界,强调事中事后监管。聚焦“轻量化、标准化”、“政企银险”协同,构建“一标三实+NFC+信用评价”共治新体系,实现“放得开、管得好”的有机统一,推动服务网约房新业态高质量发展。
行业规范进程加速。制定施行《台州市椒江区网约房管理办法》,构建网约房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已开展77家经营者信用评级,同步向监管端、经营端、消费端三方推送公示评价结果。经验做法获评2025年“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应用场景优秀实践案例,整体项目入选2026年省委改革办群众天天有感改革试点。
风险治理成效显著。建立椒江公安、太平洋保险战略合作机制,已有15家商户829间房参保,挖掘未备案网约房74间。“数字门牌+NFC”覆盖1000余间网约房,已登记人员信息准确率100%。简报经验获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多次报道点赞。依照新指引6家经营户因未落实登记且发生未成年人侵害案件被公安机关处罚。后期,全区未发生一起涉网约房未成年人侵害案件。
经济社会效益释放。深化分型分类经营户精准培育,高信用房东可降低融资成本15%以上,首批经营者获批300万贷款。经营户参保资金6万余元。精简房东人员登记流程,服务效率提升83.3%,大幅提升入住者体验感。“碰一下”蓝环设备免费常态化制作更新,智能治安设备成本房均降低千元以上。
二、典型做法经验
(一)夯实制度根基,推动新业态治理规范化。一是确定主体性质。明确“网约房”是以经营为目的,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渠道为主要方式向社会发布房源信息、接受预订并完成交易,以“小时”和“日”为计量单位对不特定人提供短期居住的场所,主要参考“短期出租房”进行规范管理服务。二是框定管理范围。将自有或承租的公寓、商住楼、商业住宅小区、立地楼房等各类网约房房屋纳入管理范围,提供住宿服务的私人影院、恋爱体验馆等行业参照网约房进行管理,提升区域整体新业态治理水平。三是厘清部门职责。区政府组织领导网约房管理工作,住建、公安、资规、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四是梳理执法指引。率先制定运用涉网约房案件办理指引,突出未成年人保护,针对多次未按要求做好登记、未规范登记未成年人且发生严重案件的情况处停业及高额罚款。
(二)强化数智赋能,推动新业态治理高效化。一是一标三实平台筑基。迭代公安一标三实系统网约房模块,集成房源信息申报、治安要素归集、人员入住登记、经营主体评价等功能。二是全量标准地址赋能。完成全量网约房地址标准化治理,统一入口位置定位,每间房源生成唯一的数字门牌码,同步推动数字门牌全面覆盖张贴。三是“数字门牌+NFC”精准登记。联合支付宝公司免费制作“碰一下”NFC蓝环,实现“一房一牌一码一环”。技术关联“数字门牌码与NFC”系统,入住者手机“触碰蓝环或扫门牌码”并验证支付宝身份后即完成快速入住,结合计数雷达等工具,有效破解“虚假身份登记”难题,降低治安设备成本,大幅提升登记服务效率,为后续场景应用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基础。四是信息共享部门协同。公安机关开展房源治安信息登记,明确经营者身份信息、场所产权、标准地址、租赁协议、房间数量等关键信息。跨部门推广使用一标三实系统,共享网约房房源信息,推动各职能部门有效履职。
(三)创新模式机制,推动新业态治理常态化。一是明确住宅经营规则。参考经营民宿和长租房经验先例,结合民法典、浙江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规定,区分商业住宅、自建住宅的“利害关系人”范围,明确“利害关系人一致同意”为合规经营必要条件,推动分型分类管理规范。二是深化“以险治险”。结合网约房安全需求,创新网约房专属责任险。降低参保成本,取消入住者住房时长的参保限制。设置“未规范登记”为限制赔付条件,强化规范登记意识。警保双方共享参保信息,挖掘潜在经营房源。三是构建评价体系。融合公安、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数据,突出“规范登记、邻里纠纷”等事项权重,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同步嵌入一标三实系统实时运行评估。四是打造应用场景。研究制定网约房行政检查办法,明确检查方式、内容、频次,评级靠前经营户减少检查次数,末位部分纳入专项治理清单。根据信用评级差异化设计保费,提取10%年投保费用为安全治理基金。将信用评级纳入银行“产业集群信贷”评价体系,根据评级给予相应利率优惠及授信额度。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信用评价指标数字化程度有待提高。部分维度信息存在系统壁垒以及数据非结构化等问题,如跨部门信用数据未实时互通,相关警情标签化程度不足,需人工介入。二是信用评价模型还需完善。权重设定过度依赖经验假设,缺乏动态校准机制。三是在省市层面,网约房监管方面法律依据不足,亟需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
四、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贯通归集更多有效的信用评价维度数据资源,总结提炼数据中标准地址、标签等具体特征,利用不断积累网约房的新问题特征信息对评价模型进行训练,进一步优化评价参数权重。
二是支持推广数字门牌、支付宝、自研登记等平台各类信息登记工具,拓展评价体系应用场景,落实住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三是出台实施《台州市椒江区网约房管理办法》,精准界定网约房经营属性与管理范畴,推动省市人大立法,同步制定网约房执法工作指引,实现网约房整体治理工作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