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合金融”纠纷多元治理模式,针对金融纠纷体量大、实质性解纷难等突出问题,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预执废”等制度,逐步形成“1+2+N”金融解纷体系。今年,全院新收金融案件同比下降29.7%,新收金融执行案件同比下降27.7%,形成金融机构、企业、社会面多方共赢的局面,以“能动善治”助力营商环境
守正创新 探索执源治理的变革
“你们冻结我的账户干什么?我还钱还不行吗!”被告张某的一通电话,让路桥区法院执前督促专员小李十分惊喜。就在一天前,小李在电话里苦口婆心劝了张某好久,得到的也只是张某不耐烦和模棱两可的答复。按照流程,小李将张某的账户提请冻结。
“看到张某的账户里只有300元时,我们真的不抱希望了。”小李回忆,没想到一夜之间,账户被冻结和可能承担法律风险的压力,让张某想通了,表示愿意偿还欠银行的32万元。
路桥区法院探索金融纠纷执源分流治理,激活“执前保全”条款,设立执前督促制度,在正式执行立案前,执前督促专员通过诚信守法教育、执行风险告知、拒执案例推送等,促成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今年以来,共成功督促92起案件主动履行。
传统模式下,金融机构拿到生效裁判文书后,需向法院申请执行,只有在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后都无法完全兑现金融债权的情形下,银行才能拿到法院出具的终本裁定书进行不良贷款核销,其间银行需等待三个月以上。
为加快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减少程序空转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路桥区法院创设“预执废”制度。银行可在判决履行期届满后向法院申请采取执前保全措施,法院根据财产查控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有财产的被申请人,在利用执前财产控制强化债务人履行意愿的基础上,督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经督促后仍拒不履行的,启动执行程序对查控财产进行快速处置。对经查后确无财产的,经银行申请,向银行开具《预执废证明》用于贷款核销,不再进入执行程序,大幅加快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今年2月实施以来,累计对1126人启动执前保全程序,出具《预执废证明》240件,帮助金融机构消化旧存不良贷款达2460万元。
“这一制度的创设,使涉诉企业、个人不进入传统的强制执行程序,但同时又能发挥原有执行功能。而对金融机构来说,走传统执行程序需三个月以上才能拿到核销依据,现在仅需一个月即可依据法院出具的《预执废证明》核销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大幅提升。”路桥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夏俏骅说。
对真正进入执行程序的金融纠纷,尤其是涉企案件,路桥区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建立“活封”“活扣”反向报批、保全财产灵活置换、诚信指数证明、纳失宽限期等制度,减少强制执行给市场主体造成的伤害。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前提下,帮助企业现金不断流、生产不停止、融资功能不消失,力助危困企业起死回生,从而使金融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推动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