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岩法院强化审后履行情况跟踪监督。做好对义务人主动履行的服务对接,督促义务人完成付款义务。付款后,义务人出具“自动履行信用证明”,减少信用影响。2021年截止目前,已开具自动履行信用证明68份。
二、加强对诚信履行义务人的正向激励。义务人作为原告另案诉讼时,可凭开具的“自动履行信用证明”,申请缓交预收诉讼费。诉讼后败诉需承担诉讼费的,按通知要求补缴诉讼费。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失信村居分级信用治理。运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促使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得以纠正。推动乡镇街道会同村居积极开展“守法、守德、守信”宣传,形成以“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运用流动曝光车进村居开展法制宣传,通过播放微电影、公益广告以及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载体扩大宣传效果。2021年截止目前,已运用法院审判流动曝光车进村居10车次,实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090人次。
四、积极探索守信激励再创业机制。对有守信创业积极性的被执行人采取“疏”与“松”的执行举措,给被执行人实现执行松绑,允许其退出强制执行程序,鼓励其再创业。在金融案件领域促进被执行人诚实守信,达到执行双赢之效应。截止目前,已完成14名被执行人守信再创业宣誓后退出执行,其中5名已达成履行还款协议并已履行部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