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平安办〔2021〕8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19 10:40 来源:信用中国(浙江台州)

各县(市、区)平安办并报党委政府、台州湾新区政法委、市级平安建设各成员单位∶

       根据市领导要求,现将《台州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台州市委建设平安台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

台州市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建设平安浙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地区进行挂牌整治的通知》(浙平安办〔2021〕2号)精神,有效遏制我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刻认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台州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市城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确保村居、社区、小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银行、商场等场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覆盖率达 100%;确保群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晓率达100%;确保到6月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到12月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发受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事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台州市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建设平安台州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芮宏任组长,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建军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徐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方林、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晏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喜军、市公安局副局长黄文清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大数据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国安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台州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电信台州分公司、移动台州分公司、联通台州分公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市级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全面推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诈专项办)设在市公安局,王方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文清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陈吉君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联络、督查和指导工作,并定期召开会议,收集汇总工作动态和成效,分析研判各县(市、区)、行业部门等工作开展情况,为市委、市政府部署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全覆盖联动宣传工作机制

       1.强化协作联动.按照"党政引领、部门参与、行业联动"原则,由市、县(市、区)防诈专项办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推动各行业部门落实防诈宣传责任。建立企事业单位联络员制度,公安机关联合其他部门加强对联络员工作培训,组建工作群,每周落实有关工作。联络员负责内部防诈宣传,做到本单位《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责任书》签订率 100%。完善学校防诈宣传工作机制,在"校园防范大联盟"基础上,织密学校防诈宣传网,加强家校协同,构建警—校—家宣传矩阵。

       2.造浓宣传氛围。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依托电视、广播,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街面、楼字、商超、公交车等人员聚集场所,文化下乡、电影下乡和社戏等载体,揭露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手段,广泛宣传防范措施。要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村居干部开展上门宣传工作,发放《"全民防诈,从我做起"倡议书》,做到入户宣传全覆盖,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3.精准宣传内容。根据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易发的不同类型,在精准分析、精准研判的基础上,明确易受骗人群,开展针对性宣传,进一步提升易骗人群的防骗意识、识骗能力。

       (二)建立精准研判预警机制

       1.精准分析研判。市县乡三级防诈专项办要每周、每月、每季对本辖区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进行精准分析,指导各单位开展针对性防范。

       2.精准播报预警。发挥市县反诈中心研判阵地作用,对可能正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侵害的群众,通过发送预警信息、上门宣传等方式进行劝阻,有效预防诈骗事件发生。全力扩大"金钟罩"、"防骗码"等技术反制预警系统的覆盖率,力争实现全市人口覆盖率不低于50%。

       3.强化警示教育。根据一定时期内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的数量、类型、损失和影响程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警示教育制度。村居(社区)警示教育∶一周内发生 1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发的伤人案件或受害人自残事件、损失1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村居(社区)要开展为期一周以上的集中宣传活动。乡镇(街道)警示教育∶辖区一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达到月平均数的 1/3,或一个月内发生 1 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发的伤人案件或受害人自残事件、损失5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乡镇(街道)要开展为期一周以上的集中宣传活动。县(市、区)警示教育∶全县(市、区)一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达到月平均数的 1/3,或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引发受害人自杀等严重后果事件,或发生2起以上每起损失10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县(市、区)要开展为期一周以上的集中宣传活动。

       (三)建立综合性打击治理机制

       1.强化打击力量。要坚持党建引领、集中管理、统一指挥、合成作战,市公安局要组建各警种参与的反诈工作专班,以高标准、高规格、高要求加强专班力量,其中刑侦民警总数(除刑事技术民警)不低于50%、网安、技侦等部门要成建制入驻侦查中心实行实体化办公,多警种同步上案、合成侦查,全力开展涉电信网络诈骗情报信息研判、资金调查和落地查证抓捕等工作,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高效运转。

       2.强化信息采集。要及时、准确、全面收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通讯、网络等各类数据,明确接报电信网络诈骗类警情的问询重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配齐涉网案件新现勘前端采集设备,全力搜集并及时上传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通讯账号和银行账号等相关涉案要素、反制要素等信息,为预警反制、案件研判提供鲜活数据,确保全量精准掌握发案态势和涉案信息。

       3.强化快速打击。建立市、县、派出所三级联动机制,抽调精干警力24小时值守,充分运用传统和科技手段,接收上级公安部门线索后,快速反应,实现即下发、即研判、即推送,实现案件快侦快破。同时深化区域协作,完善县(市、区)公安机关之间情报线索的发现、传递、查证、反馈机制,对研判发现的各类可疑身份信息线索迅速跟进核实,确保案案有落实、事事有反馈。

       (四)建立全程式支撑保障机制

       1.强化队伍建设。组建市、县、乡三级"平安宣讲"队伍,做到乡镇(街道)全覆盖。建立"每月一课"工作机制,每名平安宣讲师每月要深入"村居、企业、学校、农村、家庭"开展一次平安宣讲。落实网格员宣传工作机制,深化警务网格协作,做到宣传入村入户。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至少建立一支专业防诈宣传队、志愿队,有条件的村居(社区)建立防诈宣传队,定期开展防范宣传。

       2.强化科技支撑。坚持数字赋能,加大技术攻关力度,积极研发防范模型平台,智能识别、提醒、封堵、拦截诈骗电话、网站链接等。建立完善被骗资金快速止付机制,推进源头治理。

       3.强化财政保障。将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相关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五)建立常态化督导评估机制

       1.建立督查制度。建立健全"日通报、周点评、月评估、季分析"机制,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度,专项办每月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次数不少于一次,专项办副组长每两个月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次数不少于一次,督导结果要向市委市政府和属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视情在全市通报。各县(市、区)、市级有关单位也要高频次开展督导检查,督促相关问题解决落实。

       2.建立回访制度。由全市公安机关牵头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对每起诈骗案件开展回访,告知案件进度,宣传防范措施,防止再次被骗。

       3.建立倒查制度。依托公安机关 110接处警系统和电信网络诈骗侦办平台,随机抽查回访报警当事人接受防诈宣传教育有关情况,对确未接受防诈宣传教育的,将依法依规倒查责任。

       (六)完善黑灰产整治机制

       1.开展境外人员底数排摸。针对在边境地区尤其是东南亚一带活动的可疑人员,属地政府要强化排摸,摸清人员从业情况、家属通联方式等,已回本地的,要做好上门走访记录;对仍然滞留境外的,开展逐人入户走访调查,落实亲属劝返机制,并签署《家属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

       2.加强涉诈重点人员管控。落实前科人员和高危人员"双管双控"机制,加强人员信息采集和身份核查比对,及时录入公安部重点人员库,严格落实动态管控措施。针对有涉诈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加强教育、帮扶、矫治、管理。3.加强"两卡"实人制排查整治。开展通讯运营商特别是代理商排查,严查违规开卡、养卡,防范犯罪嫌疑人利用通讯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各商业银行要组织开展涉案账户关联人和关联账户的排查,完善交易监测,常态化开展存疑账户清理排查工作。6月底前在全市范围运行推广"开卡码",实现对可疑开卡人员的实时预警,建立防范利用银行账户从事违法犯罪的金融防线。

      (七)建立闭环式层级责任机制

       1.建立领导包干制度。按照"线上指导、块上领导、线块捆绑、以块为主"要求,确定层级责任人,落实责任捆绑包干制度,确保一级对一级负责。在各企事业单位、娱乐场所、商场、旅馆、出租房、公共交通、物流等重点行业场所建立单位负责人责任制度。

       2.建立约谈挂牌制度。实行分级约谈制度,对专项行动力度疲弱、工作进展拖拉,导致案件上升明显,或发生受害人自残、自杀事件,或连续发生 100万元以上的诈骗案件,由市领导约谈行业单位负责人和县(市、区)负责人,同时由市平安办对相关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挂牌整治,下发平安建设抄告单,责令限期进行整治。

       3.建立重点乡镇排名制度。每月根据万人发案数、万人损失数、宣防工作、劝阻工作成效等情况对2020年度发案30起以上的73个重点乡镇街道开展评估排名,对评估分值排名前十的乡镇(街道)予以黄牌警示,县(市、区)防诈专项办指导整改连续2个月或累计3个月排名前十的子以红牌警告,由县(市、区)防诈专项办约谈乡镇(街道)负责人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4个月排名前十的,确定为重点专项整治地区,由市防诈专项办约谈县(市、区)防诈专项办负责人和乡镇(街道)负责人。确定为重点专项整治的地区到年底未通过整治成效验收的,将报请市委建设平安台州领导小组予以纳入2021年重点挂牌整治地区。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年5月底前)。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工作组织,分解工作任务,立足本职,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6月至11月)。全面铺开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方式和途径,严格落实整治措施,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有效遏制高发态势,实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下降的目标。

       (三)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2月)。根据《2021 年度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对市级部门的考核内容里面,市平安办、市防诈专项办将适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开展检查验收、考评认定,同时提炼工作经验,固化工作机制,确保重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整治工作符合摘牌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暑.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浙平安办〔2021〕2号文件的刚性要求,也是我市平安建设的应有之义。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密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全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立足本职,找准环节,确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要建立督查问责机制,由市委政法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防诈专项办联合组建督查组,重点就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责任能不能落实、措施是不是得力、工作够不够到位等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跟踪督办、限时办结。针对被督查单位和个人在整改中流于形式、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消极整改,对发现的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纠正等问题,视情予以约谈、通报批评、诚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

       (三)加强协调,营造氛围。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协调高效、齐抓共管、群防群治、整体推进的高效协调运行机制,加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涉诈手段方式,提高全社会防诈识骗的意识和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市防诈专项办要发挥牵头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报道,树立典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

       (四)固化机制,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创新引领、实干为先,树立长期宣传、时时防范的意识,持续保持强效推动,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积极培育典型亮点,带动全市防范宣传水平整体提升。

       附件∶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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