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造假专项治理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0 11:10 来源:信用中国(台州)

论文造假专项治理报告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成长搭建交流平台,市教育局每年举行台州市教育科研论文评比活动,评比期间,严把论文审核关,对造假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在2018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中,有32人因论文重复率高而未通过评审。惩治与防范的具体措施有:

一、梳理治理对象

2015年之前,对于教师论文是否存在造假行为,或凭个人承诺、评委直觉,或通过网上相似度检测而确定,费时费力,效率低下,很难遏制教师论文造假的不当现象。从2015年开始,我们购买了中国知网等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对得奖的教师论文进行检测,并逐年提高要求(如对论文重复率的要求逐年提高,2019年要求15%以下),凡超过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进行通报。

二、挖掘失信信息

    我们有一套论文作假行为调查程序,有专家怀疑作假行为、学术规范检测中发现全文复制率严重超标、事后抽查发现作假行为、他人举报存在作假行为并提供详实证据材料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发现论文存在作假行为的,将启动调查程序,并针对调查结果按规定进行处置。

三、实施分类治理

在论文评比过程中凡发现并核实存在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直接取消所获荣誉并进行通报,告知有关单位,并在三年内取消其所在地教育局组织的任何评比活动的资格。

四、建立有效机制

我局在日常教育科研管理与指导过程中,注重对教师论文写作规范的指导,每年评比活动筹备期间,在论文评审文件中明确当事者所负的责任与后果:凡是参加评比的作者,都视作做了以下承诺:

1.所写的教科论文为本人原创,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所提交作品没有在台州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过。

同时,要求各地认真做好教科研优秀论文的初审与推荐工作。从2018年起,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每篇文章重复率<20%、引用率<30%(包含抄袭自己的文章),凡超过规定的一律取消其获奖资格并通报。2019年起,重复率要求更高,为全文重复率<15%。

五、用好信用评价

    我局历年来对教师论文造假行为的惩治非常重视,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核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取消其认定资格,并记录到诚信档案中。今年8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记入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六、做好协同监管

除了组织专家评审,我局联合中国知网等学术不端检测机构,大大加强了对造假论文的发现率,具有较强的警示效果,教师论文造假的不当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2018年检测结果表明,文章重复率大大降低,90%以上的文章达到10%以下的重复率,基本上没有重复率超过20%的文章出现。同时,联合人社局查处职称评审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核实的结果记入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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