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二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名单发布
发布时间: 2020-03-30 08:42 来源:信用中国(台州)

日前,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通报了2019年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结果,台州市(市本级)、临海市、温岭市和三门县被评定为第二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加上之前已获评的天台县、仙居县和玉环市,截至目前,我市所有地区均被评为清新空气示范区。

据了解,“清新空气示范区”评价分为市、县两级,自2018年开始每年评选1次,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等六个方面。能获评此称号,说明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已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等方面的成效,得到了“官方认可”。

近年来,我市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重点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一系列工作,推进废气清洁化排放改造、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等专项工作,持续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呈现逐步下降趋势,各地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提升。

我市还积极开展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发布体系建设,搭建了包括11个清新空气监测站点在内的监测网络和1个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监测数据接入省清新空气监测数据平台,成为全省清新空气监测站点集成联网的重要一环。

2019年,台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0,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9。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4.0%,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8%,没有发生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PM2.5等6项空气质量主要监测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

根据台州市清新空气监测数据发布平台统计显示,2019年台州市本级(市区)空气清新率为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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