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信用卡普及率越来越高。信用卡先消费再还钱的模式解了许多人的燃眉之急,然而这样的模式也容易滋生信用卡持卡人拆东墙补西墙,最终造成过度消费无力偿还,导致个人征信出现问题。即便如此,仍有许多透支拒不偿还的持卡人抱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贷款,欠了银行钱也没什么大不了。
日前,仙居县人民法院就工商银行与王某信用卡纠纷一案做出处罚决定。在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工商银行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仙居县人民法院通过向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制消费令、财产申报令,责令其申报财产,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申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王某一直拒不配合且未申报财产。
对此,仙居县人民法院对王某名下财产展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王某的妻子张某名下有车辆登记且银行账户上有存款。仙居县人民法院立即对其账户实施冻结并作出罚款的决定。随后,执行干警联系张某做通其思想工作,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王某主动到法院缴纳执行款以及违反财产申报制度的罚款。
在此案例中,王某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不归还,被认定为“恶意透支”。面对该失信行为,仙居县人民法院对其妻子账户实施冻结并作出罚款,有效惩戒了王某的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