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信用办,信用台州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级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台州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验收之年。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创建成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根据《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台政办发〔2016〕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市信用建设总体目标,实施信用台州“1135”提升计划,不断完善信用工作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和应用,着力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持续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稳步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努力创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动“信用台州”建设取得更大进步。
二、主要任务
(一)在信用制度建设上有新成效
1.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制度。进一步梳理国家部委联合奖惩备忘录,对《台州市守信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和《台州市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升级,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各自领域联合奖惩的实施细则,对奖惩范围、对象和措施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细化。
2.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双公示”制度,推进“双公示”信息全面覆盖,在“信用台州”等网站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加强对“双公示”信息的整理,归入社会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对信息的综合应用。
3.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等环节全面落实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在企业项目投资审批等审批事项的承诺制改革。社会主体信用承诺通过“信用台州”网站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
4.推动我市地方信用立法。围绕促进企业信用发展,组织编制我市地方信用条例,明确各级政府、基层组织、行业协会等在民营企业信用发展上的职责,细化对企业的信用奖惩措施,为我市进一步加强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依据。同时,针对信用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信用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以地方性法规为引领、政府规章为支持、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信用法规制度体系。
5.健全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各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在政务、司法、生产、流通(进出口)、税务、金融(保险)、价格、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业、会展广告、医药卫生和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社会组织、重点职业人群、互联网应用及服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率先实施信用承诺制度,建立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及其管理制度,建立并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
(二)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上再上新台阶
6.打造“信用云”。以构建“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先行区”为目标,建设全市社会主体信用数据库,系统推进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台州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小微企业信用监测与服务平台等三大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推进信用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发挥台州“信用云”的重要作用。
7.实现统一信用代码全覆盖。加快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行政管理事项环节应用全覆盖。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努力推进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业务,将信息系统内原管理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替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建立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映射关系。建立协调机制,力争在法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0%换码基础上,全年将代码重错码率控制在1‰以下。加强对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宣传,将代码转换和证照换发要求向社会广而告之,加快推进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
8.抓好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对照《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实现应归尽归,同时努力拓展对市场信用信息的采集。完善信用信息报送机制,落实责任及人员,促进信用信息归集采集常态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提升信用数据质量。
9.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服务。推进“数据治理”,建立数据清洗加工、数据整合、数据溯源和过程监控等全流程管理机制,不断提升信用信息数据质量。努力当好“大数据专家”,开展信用数据共享服务、重点监管对象智能推荐服务,努力开展与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传统产业优化专项升级等大数据分析,形成建议报告,为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三)在信用试点创建上探索新经验
10.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推动各领域主管部门履行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牵头责任,制定出台落地细则、明确奖惩对象认定规则、共享奖惩对象名单、主动发起联合奖惩。推动各有关配合部门开展联合奖惩工作,对牵头部门发起的奖惩工作予以积极响应,明确对各类奖惩对象的奖惩措施,与其他地区进行“红黑名单”信息共享。抓好工作反馈,加大信用奖惩典型案例的报送力度。推进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建设,落实《台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工作制度》,推进各地各行业的落实细化。各类“红黑名单”要在地方门户网站、信用门户网站或部门网站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开“红黑名单”。
11.实现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与“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度融合。不断创新信用监管机制,加快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对守信激励或失信惩戒的对象、场景、措施作进一步明确,建立细化操作规范。推进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一窗受理”平台的无缝对接,在行政审批的受理环节即开展失信“黑名单”的自动比对,发出失信预警提示实现自动拦截;将奖惩场景嵌入审批业务系统,实现自动奖惩。
12.推进重点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的选树,在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领域明确激励与便利措施,争取各类公共资源的倾斜,鼓励、引导市场性激励。重点实施青年志愿者的守信联合激励,对守信青年志愿者联合激励政策进行明确与细化,开发志愿者的线上、线下守信激励应用场景。
1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维护政府形象,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切实抓好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判决案件防范清理工作,以政务诚信建设带动全社会诚信建设水平的提高。研究制定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工作实施方案,归集各类综合信用信息,建立全市公务人员诚信档案,努力推进信用信息在公务人员晋升、提拔、调整、考核、评优等方面的应用。
14.开展信用交通失信专项治理。推进“信用交通市”创建工作,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信用制度建设、信用信息记录归集、信用信息交换共享、联合奖惩备忘录落地实施,营造良好有序的信用交通环境。
15.开展涉金融企业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我市辖内涉金融失信企业进行差异化的治理整顿,督促失信企业履行相关义务,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力争我市涉金融领域失信企业“存量清零、增量为零”。
(四)在信用应用推进上取得新成效
16.推行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各领域、各环节,作为行政管理的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推进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在市民卡、各类公共收费等社会场景中的应用。
17.加快引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壮大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培育本土评级机构,争取国内外知名征信和评级机构落户台州或合作设立分支机构。培育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加强信用从业人员、信用管理人员交流,支持信用专业人才创业创新。
18.推进信用服务企业发展应用。践行“妈妈式”服务,为企业开发集信用管理、信用订阅、信用名片、信用预警、信用培育、产品质量溯源等信用应用于一体的信用服务产品,不断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在企业商务活动中的应用。
19.探索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做好信用修复的政策制定和技术支持服务。不断强化对企业信用修复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及时记录信用修复信息,对完成修复程序的企业予以标注,并实时反馈至信息来源部门。
(五)在诚信宣传教育上谋划新篇章
20.大力弘扬诚信文化。突出诚信主题,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开展“诚信活动周”、“质量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青年诚信行动计划等公益活动,增强公民诚信意识。广泛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诚信纳税”、“信用村(乡、镇)”等诚信创建主题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21.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诚信宣教,在金融机构、学校、商超、街道社区及村镇等重点场所进行大规模、多角度的诚信教育宣传,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把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并纳入中小学和高等院校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加强信用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各类诚信法制宣传活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营造褒扬诚信、鞭挞失信的舆论氛围。
信用台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