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天台法院召开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情况,同时发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六大典型案例。针对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拖延、逃避执行,阻挠、抗拒执行的情况,天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打开路的执行原则,主动亮剑,不断加大对被执行人失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一是用足强制措施,营造执行高压态势。明确“四个一律”的处罚原则,即拒不申报一律处罚,拒不履行一律处罚,隐匿、转移财产一律处罚,阻挠、抗拒执行一律处罚。被执行人没有按期申报财产的,一律拘留。拒不申报财产的,经法院强制执行并履行完毕的,也一律要进行罚款。对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一律进行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在执行依据生效后隐匿、转移财产的,一律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导致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且一律不适用缓刑;被执行人阻挠、抗拒执行的,一律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止今年6月底,天台法院共作出罚款决定2332人,已抓获被执行人358人,司法拘留244人,违法制裁率达68.03%。去年至今,天台法院的违法制裁率一直稳居全省第一。
二是强化信用惩戒,提升失信成本。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把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全方位限制,包括不能乘坐高铁、飞机,不能住宿高档酒店,不能开办企业,不能融资借贷,限制其子女就读私立、贵族学校等等,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此外,天台法院不断探索拓宽联合失信惩戒体系,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空间。2016年,与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建立失信名单审查机制,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入党、职务晋升、参加“两代表一委员”和村干部竞选。2017年,与县委宣传部、县传媒中心建立联合失信曝光机制,在天台报、天台电视台、天台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上定期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截止6月30日,天台法院共向社会曝光682个失信被执行人,涉案金额4800余万元,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吸引超过10万浏览量,促进100多个案件执行完毕,到位标的800余万元。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集中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民生类、金融借款类、涉公职人员等类型案件的不同特点,天台法院部署专项行动,把集中执行常态化,定期开展夜间、凌晨错时执行行动,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年初以来,共进行24次夜间集中执行,3次凌晨集中执行,共走访312户,抓获168人,送拘102人,执行完毕76件,和解35件,执行到位883万元。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类案件,天台法院加强立、审、执协调兼顾,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支付执行款三优先制度,加强财产调查,用足用尽强制措施,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截止6月30日,共为130名民生案件申请人执行到位金额281万元。针对金融借款类案件,大力加强和金融机构的联动协作,与中国人民银行天台县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网上办理查询、冻结、扣划、解冻司法协助机制的通知》,实现县内存款类司法查控业务统一网上办理,极大地提高了查控效率。上半年,共执行完毕金融借款案件132件,到位金额8200余万元。针对涉公职被执行人案件,积极做好做全摸底排查,建立专门台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下发《天台县人民法院关于要求涉公职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主动申报、主动配合的通知》,建立涉公职被执行人案件集中管理制度,出台统一的收入提取方式和提取标准。截止6月30日,共有61名涉公职被执行人主动配合执行,累计到位标的1391万元。
四是严惩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按照法律、司法解释要求,建立“公诉+自诉”的拒执打击模式,严惩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腾房、拒不交出财物、收入,私自转移财产,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挠、抗拒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建立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明确拒执犯罪的立案标准、证据标准、移送程序、自诉程序等相关问题。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拒执罪审判专业合议庭,从严、从快,集中力量打击拒执犯罪。加强打击拒执犯罪宣传力度,定期公开发布拒执犯罪典型案例。上半年,共对涉嫌拒执犯罪23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自诉立案1件,判处刑罚3人,起到了“移送一批,打击一批,震慑一批,引导一批”的良好社会效果。